袁逸初
诉讼律师


袁律师专注于复杂商业和金融纠纷的美国国内及跨国诉讼和仲裁。

袁律师曾在纽约州高等法院实习并担任Gerald Lebovits法官的助理,为待决案件撰写裁决建议。

在法学院期间,袁律师专攻跨国诉讼和仲裁,所有与争议解决相关的课程获得全A成绩,并在跨国仲裁研究所下属的知名争议解决杂志跨国仲裁评论上发表过文章。他曾带领团队在享有盛誉的Philip C. 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中获得Hardy C. Dillard最佳综合书状奖。

业余时间,袁律师热衷于探索翻译和口译。他是中国政府人事部认证的专业翻译(CATTI 二级),并通过了纽约州法庭口译员考试。他曾为世界上资管规模最大银行下属的管理委员会提供中英交替传译服务。

代表性案例

国际法

  • 为一家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科技公司在纽约州高等法院辩护,案件涉及《海牙送达公约》;

  • 代表一家中国私募基金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根据《纽约公约》执行HKIAC仲裁裁决;

  • 就在纽约州高等法院拒绝中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为中国实体提供法律咨询;

  • 就在华盛顿州高等法院为中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为中国实体提供法律咨询。

证券法

  • 为一家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汽车公司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辩护,案件涉及SPAC纠纷和违反《1933年证券法》的指控;

  • 为一家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科技公司在纽约州高等法院辩护,案件涉及SPAC纠纷和违反《1933年证券法》的指控;

  • 为一家纽约证交所上市的中国农业公司在加州北区联邦法院辩护,案件涉及违反加州证券法的指控;

  • 代表一家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科技公司在纽约州高等法院处理一起涉及SPAC投资合同纠纷的案件;

  • 代表一家美国私募基金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处理一起SPAC纠纷案件;

  • 代表一家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科技公司就SPAC纠纷进行诉前和解谈判;

  • 为一家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汽车公司在ICDR国际仲裁中辩护;

  • 为一家纽约证券承销商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辩护,案件涉及违反《1933年证券法》的指控;

  • 代表一家机构投资者在佛罗里达州南区联邦法院处理一起股权转让纠纷案件,并获得临时限制令和诉前禁令。

商业法

  • 代表一位高净值个人在华盛顿州高等法院处理一起涉及EB-5投资中欺诈和违反信托责任指控的案件;

  • 为多个美国实体在华盛顿州高等法院辩护,案件涉及EB-5投资中的欺诈和违反信托责任指控;

  • 代理一家价值60亿美元合资企业的联合创始人处理JAMS仲裁,案件涉及违约和欺诈;

  • 为一家国际航空公司在JAMS国际仲裁中辩护,案件涉及担保合同纠纷;

  • 就纽约州高等法院的丧失抵押品赎回权程序,为一家国际航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

  • 代表一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前董事和股东在特拉华州最高法院处理一起涉及股权冻结的案件。


电话: +1 (332) 223-0706

电邮: lawrence@moni.law

    • 纽约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

    •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学士、英语文学学士,杰出毕业生致辞代表、荣昶学者、国家奖学金

    • 英语

    • 汉语(普通话)

    • 纽约州

    • 纽约南区联邦法院

    • 伊利诺伊州中区联邦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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