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逆律所在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成功驳回一证券注册诉讼,法院“1933证券法”颁布90年来首次裁决证券法下不允许注册书”隐含“证券注册
纽约南区联邦法院今天驳回一原告对冲基金针诉我所上市公司客户的一证券诉讼。此案中,对方声张“模糊”/“不定”的证券注册书言语可“隐含”注册意图且导致注册(无论发行者的意图如何)。审案一年半后,法官全面采纳了我所驳回起诉动议中所有论点,在美国1933证券法颁布以后的九十年内首次裁定证券法下,注册书中“模糊”的措辞不能导致诉讼。反之,证券法理,法条,SEC规则,和法律背后的政策,全部支持我方主张的立场:证券书注册了什么证券,必须通过清晰,确凿,且毋庸置疑的言语,写在证券注册书的第一页,并通过一字一句执行证券法规的各种披露要求,且缴纳适当费用,才能达成注册的意图。此裁决为证券和SPAC市场提供了必要且及时的指导,通过明了的案例法澄清了SPAC市场上几年来的一大疑问,消除法律的不定性。